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12-26
为顺利推进“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联合出资赞助的“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的通知》(鄂发改援疆〔2017〕54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程序
(一) 项目申报(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4日)
创业项目申请人登录“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申报平台”(网址:http://fhyf.hbsrcfwj.c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填报《2018年度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 项目核查(2018年1月14日—2月13日)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申报平台”上对本地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信息审查和资格审定,并会同当地团委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2018年度“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项目现场审验报告》,由审查人签字后,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并将报告上传至“申报平台”。《2018年度“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项目现场审验报告》可在线下载。
(三) 专家评审(2018年3月1日—3月11日)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团通过“申报平台”开展具体评审活动,评定资助项目、金额。
(四) 公示确定(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团省委同时对评定项目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无异议的项目,方能确定为资助项目。
(五) 资金划拨(2018年3月19日—4月30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创业项目,省人社厅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将项目资助金一次性拨付给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专户。
(六) 项目监管
全国“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对“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的工作方向、实施流程、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管;省人社厅、团省委共同对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金拨付、跟踪服务、政策配套等工作监督管理。
二、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真实完整地填报和上传资料,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发生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扶持资金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2018年-2020年“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熊姒 电话: 5831726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12月26日